天津市: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重點污染源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關于深入推進重點污染源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關于"四清一綠"行動2017年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著力解決環境污染突出問題,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和水平,現就開展十項重點污染源專項治理行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把環境污染治理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和重大民心工程,堅持目標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深入開展重點污染源專項治理行動,全面治理,突出重點,綜合施策,強化監管,精準治污,創新機制,考核問責,全力解決能源和產業結構偏重、揚塵管控力度不足、機動車污染占比上升、"小散亂污"企業集聚、水質污染較重、土壤防治基礎薄弱等突出問題,堅決打好環境污染綜合防治攻堅戰,不斷提高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質量水平,以專項治理的實際成效迎接黨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二、深入推進十項重點專項治理
針對當前我市環境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治理重點,堅定不移地深入推進十項重點污染源專項治理行動。
(一)堅定不移深入治理天津港環境污染。一是全面提前完成天津港煤炭轉運方式調整工作。2017年4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港煤炭,實行海鐵聯運。自2017年5月1日起,凡是向我市運輸煤炭載貨汽車,需持證通行。二是全面加快天津港散貨物流中心搬遷改造。2017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搬遷工作,徹底解決相應污染問題。三是全面落實靠港船舶燃用低硫油。確保天津港靠港船舶全部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嚴格開展船舶燃油質量檢查,嚴厲打擊使用不達標燃油行為。四是全面加快港口清潔化改造。新建碼頭同步配套岸電設施,港作船舶岸電覆蓋率達到100%,海河內河在用碼頭岸電覆蓋率基本達到100%;港作機械全部采用清潔能源。(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天津港集團、天津海事局)
(二)堅定不移深入治理燃煤及散煤污染。一是全面深化煤電機組改燃和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天津軍糧城發電有限公司4臺共計80萬千瓦、靜海熱電廠3臺共計6.2萬千瓦煤電機組改燃或關停,完成4家19臺自備電站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確保全市在役公用及自備煤電機組全部達到超低排放標準。二是全面深化燃煤設施改燃關停。按照中心城區全部燃煤鍋爐、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燃煤窯爐全部"清零"的標準,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2291臺供熱燃煤鍋爐、2653臺工業燃煤鍋爐、703臺商業燃煤鍋爐的改燃并網或關停;保留的126臺供熱燃煤鍋爐、27臺工業燃煤鍋爐確保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或超凈排放要求。三是全面深化冬季清潔取暖。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武清"無煤區"建設,對610個村、18.7萬戶實行"電代煤"、"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在此基礎上,通過優先安排集中供熱、地熱等措施,再完成12萬戶農村和城市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和其他區政府所在街鎮(除列入拆遷改造區域)實現城市居民生活散煤"無煤化"。四是全面深化潔凈煤替代和煤質監管。在持續保持農村散煤和城市拆遷改造區域潔凈煤全替代的同時,深入開展煤炭運輸和煤炭質量專項整治,健全煤質源頭管控機制,建立煤炭經營企業責任清單和監管清單,實行備案和通行證制度,嚴格煤炭直送管理,嚴厲打擊劣質煤流通、銷售和使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環保局、市農委、市市場監管委、市商務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交管局、相關區政府)
(三)堅定不移深入治理揚塵污染。一是全面深化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嚴格落實各類施工工地"五個百分之百"控塵要求,苫蓋用密目網全部在1500目及以上,確保全市建筑、拆遷等施工工地紅外攝像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動態監測全覆蓋。二是全面深化渣土運輸污染管控。開展專項聯合執法,通過"查、蹲、堵、罰、抓"等綜合手段,24小時監管,持續保持渣土運輸監管高壓態勢;啟用環城四區4個渣土集中堆卸地并嚴格管理,投運智能渣土運輸車700輛。三是全面深化裸露地面治理。加強對已完成治理裸露地面的定期更新和動態監管,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蓄水、苫蓋等治理措施,及時排查揚塵隱患并對治理措施進行增補。四是全面深化各類堆場揚塵管控。各類堆場全部采取封閉或2000目及以上雙層密目網苫蓋措施,并實現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五是全面深化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按月對各區進行平均降塵量和道路掃保"以克論凈"考核。(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市容園林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各區政府)
(四)堅定不移深入治理機動車污染。一是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優化。2017年6月1日起,分步實施重型貨車和高排放(原國I、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外環線以內限行措施。二是全面深化機動車尾氣治理。對準許在外環線及以內道路通行的高排放重型柴油貨車一律安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利用遙感檢測等技術,持續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全年篩查機動車80萬輛以上、新車環保核查20萬輛以上,不符合排放標準的新車一律不予登記注冊。三是全面深化車用油品質量提升。2017年9月底前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達標油品行為。2017年6月底前,全市加油站一律安裝油氣回收設施,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四是全面深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實行清單管理,不達標工程機械一律禁止入場作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環保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市容園林委、市水務局)
(五)堅定不移深入治理工業廢氣污染。一是全面加強鋼鐵、石化等重點行業升級改造。實施深度治理,確保2017年9月底前鋼鐵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充分發揮在線監測系統實效,確保鋼鐵、石化等重點行業環保設施穩定高效運行。二是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2017年10月底前實現石油化工、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VOCs治理全覆蓋。三是全面加強工業企業執法監管。開展交叉互查、晝巡夜查和突擊檢查,突出強化執法處罰力度,對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或環保設施不能穩定運行的工業企業,一律先停產再整改,上限處罰;對裝備水平落后、無環保設施的企業,堅決關停取締。(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六)堅定不移深入治理"小散亂污"企業污染。一是全面細化排查。在全市前期排查出的11826家"小散亂污"企業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摸排,實行動態更新和清單管理,排查一項、入賬一項,確保底數清、無遺漏。二是全面加快整治。嚴格落實《關于集中開展"小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的指導意見》(津環保氣〔2017〕95號),提速整治進度,按照關停取締一批、轉型升級一批、治理改造一批的要求,2017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10月底前全部到位。三是全面落實違法違規企業的關停取締。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規劃,土地、環保、市場監管、安監、電力等手續不全,使用淘汰設備,屬于臨時建筑、非法建筑,無環保設施、污染物排放不達標或無組織排放嚴重的企業,一律按照"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嚴格關停取締。(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中小企業局、相關區政府)
(七)堅定不移深入推進垃圾大清理大檢查大整改活動。一是全面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形成清單。各區和市有關部門對照垃圾大清理大檢查大整改活動要求,2017年4月底前對全市域內的垃圾存放點全面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形成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檢查驗收清單。二是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治理。2017年5月底前對全市道路兩側、鐵路沿線、河道兩側、入市口、城鄉結合部、居民社區、農村村鎮、比賽場館周邊垃圾進行清除。特別是對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垃圾等要進行分類收集、運輸、處理,依法治理污染源,使治理工作大見成效。三是邊清理、邊檢查、邊整改。對檢查出的問題,建立管理臺賬,制定責任清單,落實責任區、責任單位,實施銷賬管理,整改落實一項,消除一項,鞏固一項。同時,對已經完成清理的重點問題點位,進行"回頭看",防止回潮反彈。四是建立常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垃圾專項治理成果。將垃圾清整工作同創建文明城區相結合,同建立和完善垃圾收集、運輸、處理長效機制相結合,統籌城市管理各部門職能,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單位:市市容園林委、市綜合執法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旅游局、旅游集團、市交通運輸委、交通集團、軌道交通集團、公交集團、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環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教委、市農委、各區政府)
(八)堅定不移深入治理工業廢水及水體污染。一是基本實現工業廢水處理全覆蓋。通過關閉停產、遷入園區、接入污水處理、升級改造等措施,實現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專項整治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加快推進清潔化改造。建成18家重點廢水排放企業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全市廢水排放量95%的重點污染源實現在線監控。二是基本實現建成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完成53座現有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基本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達到天津市地方排放標準。新建污水管網空白區管道6.3公里,中心城區及其他各區鋪設雨污分流管道146.7公里,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2%以上,建制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2%以上。三是全面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建設新河、南排河、營城等再生水廠,新增再生水處理能力9.5萬噸/日。建設寧河區蘆臺橋北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回用二期管網工程,鋪設再生水管網50.2公里。完成獨流減河橡膠壩、赤龍河治理等再生水回用工程,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四是全面深化黑臭水體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水體生態修復、水系連通循環等措施,完成15條黑臭水體治理任務,基本消除全市建成區117公里黑臭水體。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強化黑臭水體消除后的養護、監測和監管,鞏固治理成果,切實發揮環境效益。五是全面推行河長制管理。貫徹實施天津市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市、區、鎮(街、鄉)、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層層落實任務和責任,以區為單位,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河流、湖泊、水庫、水域,建立底數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效果清單,實施全覆蓋管理,確保河長制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各區政府)
(九)堅定不移深入治理農業農村及坑塘水系污染。一是全面深化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完成189家規?;笄蒺B殖場糞污治理工程。實施化肥、農藥施用量零增長行動,測土配方施肥推廣面積達到200萬畝。完成125個建制村綜合整治,重點推進于橋水庫周邊、南水北調沿線等具備條件地區的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完成300余個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全面提高規劃保留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二是全面深化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完成55條45.6公里農村溝渠治理任務。全面排查所有坑塘、溝渠,對存在重大問題的18個農村坑塘、18條溝渠實施整改。全面開展全市92個工業滲坑治理大排查,對存在污染反彈的,逐一制定限期整改措施,落實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向坑塘排放、傾倒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相關區政府)
(十)堅定不移深入治理土壤污染。一是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成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啟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排查潛在污染地塊;二是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建立環保、規劃、國土房管等部門溝通機制,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保障人居環境安全;三是開展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到2017年6月底各區完成轄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開展污染場地風險管控及治理修復,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修復示范區;四是加強污染源監管。年內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依法嚴格監管,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調查、殘膜調查與回收利用,開展畜禽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五是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嚴格管理畜禽養殖禁養區,合理布局畜禽養殖布局和規模,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