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電代煤政策:設備補貼最高7400元、電價每度補貼0.2元
居民生活和取暖
2017年,“1+4”組團城市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
2018年,確保3-5個縣(市)、區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
2019年,全市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的縣(市)、區達到60%左右;
2020年,全市平原農村地區分散燃煤基本“清零”。
農村服務業
2017年全面完成農村服務業分散燃煤取締工作。
農業生產
2017年,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完成50%;
2018年,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完成80%;
2019年,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全面完成。
意見提出,石市農村地區居民生活和取暖主推氣代煤,重點推廣戶用燃氣采暖熱水爐,炊事、采暖全部改用天然氣。支持電代煤,重點以熱泵、蓄熱式電鍋爐等改造方式,實現居民家庭采暖、炊事改電或采暖用電、炊事用氣。
結合需求特點,氣代煤重點推廣燃氣鍋爐、茶浴爐、壁掛爐及燃氣分布式能源。電代煤重點推廣蓄熱式電鍋爐、電茶爐、電暖器。
石市提出居民生活和取暖目標:2017年,“1+4”組團城市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2018年,確保3-5個縣(市)、區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2019年,全市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的縣(市)、區達到60%左右;2020年,全市平原農村地區分散燃煤基本“清零”。
氣代煤每戶給予5000元補貼
意見提出,對實施氣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用戶,按每戶5000元給予燃氣設施投資補貼,其中1000元用于補貼居民用戶購置燃氣采暖設備,4000元用于支付居民燃氣接口費,不足部分由實施“氣代煤”的燃氣企業承擔。
居民用戶根據采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市政府公開招標確定的燃氣采暖熱水爐中標入圍企業產品目錄中選擇燃氣采暖設備。居民用戶選定的燃氣采暖設備中標價格與1000元財政補貼的差額部分,由居民用戶自行負擔。
對2016年以來,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氣代煤居民用戶給予冬季取暖氣價補貼。采取居民先交費用氣,后核定補貼的方式,法定采暖期內,居民每使用1立方米天然氣,給予1.4元補貼,最高至1680元封頂。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氣代煤居民如繼續使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補貼資格。
燃氣公司在進行戶內燃氣管線建設時,要滿足居民采暖和炊事需要。居民用戶所需燃氣灶具由用戶按現行燃氣技術規范和安全標準自行購置,費用自理。
電代煤每戶最高補貼不超過7400元居民用戶根據采暖面積和供熱需求,在政府公開招標確定的中標企業產品目錄中選擇電采暖設備,按設備投資額85%給予補貼,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
對2016年以來,由市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電代煤居民用戶給予冬季取暖電價補貼。采取居民先交費用電,后核定補貼的方式,法定采暖期內,居民每使用1度電給予0.2元補貼,最高至2000元封頂。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3年。電代煤居民如繼續使用燃煤采暖,取消其補貼資格。具體電價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關于居民電采暖用電價格的通知》(冀價管〔2016〕56號)執行。
向居民支付現金或等值電量
由各地供電公司負責電代煤居民用戶法定采暖期內的用電量統計工作,采暖期結束后報當地電代煤牽頭部門。
各地電代煤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將居民用電情況在各村(居)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由村(居)委會蓋章確認,作為電代煤居民運行費用補貼依據。
燃煤鍋爐治理支持政策補助實施清潔能源改造的8萬元/蒸噸
省級財政對燃煤鍋爐淘汰改造給予補助,單獨取締拆除的3萬元/蒸噸,實施清潔能源改造的8萬元/蒸噸。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在此基礎上加大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