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邊】“煤改電(氣)”將獲一攬子經濟扶持
第一,要求“2+26”城市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一方面,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在10月底前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傳輸通道其他城市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于10月底前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另一方面,北京、天津、石家莊、廊坊、保定、濟南、鄭州行政區域內10月底前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城市建成區及縣城全面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另外,全面推進冬季清潔供暖。將“2+26”城市列為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首批實施范圍。全面加強城中村、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治理。
第二,要求“2+26”城市提前完成化解鋼鐵過剩產能任務;其中,廊坊和保定市是重中之重。
第三,取締“小散亂污”。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靶∩y污”企業整改到位。各地于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鄭州、安陽、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依法取締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締一半以上。
第四,整治大氣污染物排放。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重點排污單位全面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10月底前完成重點行業VOCs綜合整治。
第五,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6月底前,完成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在全國率先開展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第六,水泥、鑄造等行業繼續全面實施錯峰生產;石家莊、唐山、邯鄲、安陽等重點城市,采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各地采暖季電解鋁廠限產30%以上,氧化鋁企業限產30%左右,炭素企業達不到特別排放限值的,全部停產,達到特別排放限值的,限產50%以上等。
第七,嚴控機動車排放。7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港煤炭。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環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鐵路運輸,禁止環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裝10臺(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2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
為保障各項措施能夠實際落實,《方案》制定了保障措施,主要運用經濟措施+行政措施的手段。
經濟措施上,《方案》提出,加大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優化使用方式,向任務量較大的省份和城市傾斜。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全面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車淘汰、工業污染治理等領域。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研究對化工及汽車、集裝箱、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VOCs排放征收排污費。
針對“煤改氣”、“煤改電”工作中遇到的資金問題,將出臺一攬子經濟激勵政策。例如,將民生供暖電能替代、燃氣替代項目列入中央基建投資計劃,優先支持清潔能源替代項目使用中央基建投資,給予替代項目部分設備投資支持。將電供暖電量統一打包通過電力交易平臺,向低谷時段發電企業直接招標。居民“煤改氣”氣價按居民用氣定價。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鼓勵其加大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產業升級、冬季清潔取暖和大氣污染治理等領域的信貸投放,加大對節能環保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行政措施上,協調指導加大氣源、電源保障力度。中石油于10月底前確保完成陜京四線建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確保給予區域內城市提供持續穩定氣源保障。國家電網公司與相關城市統籌“煤改電”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制定工作方案,相關地方省級、市級政府對配套電網工程給予補貼,承擔配套輸變電工程的征地拆遷前期工作和費用,統籌協調“煤改氣”“煤改電”用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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